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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要求:
1.报名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①毕业证(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验证可由省教厅出具,或自行到学信网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注: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学历验证、教师资格证。
②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非未婚证;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
③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张;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及办法
1.笔试。做本专业考题。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以及仪表气质和思维反应能力。
面试采取随班上课的形式进行。随班上2-3节专业课及1节主题班会课。
七、计分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②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③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④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政审。
3.考生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考核面试占60%(专业课占40%,主题班会课占20%)。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供养,使用事业编制,核定教师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九、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网络形式面向社会,同时向高等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报考工作由各学校具体负责组织,考生自行联系学校。
3.笔试、面试。
4.体检和政审。体检对象按同一职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2011〕134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审由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6.录用。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职位与学科(专业)排名顺序,对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考核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7.公示。聘用结果通过乐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市人社局5571150
市教育局5567930 5562980
8.聘用。被正式录用人员,须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学校报到,未按期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各专业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该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确定。
原标题:2015年乐昌市高中学校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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