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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4月3 日(周五)—— 4月4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市洪兴实验学校一楼演播室(常秀街398号)。
3、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及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笔试参加浙江省教师录用统一考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
(四)面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采用说课、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说课、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均为60分。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由说课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说课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区社会发展局牵头,所在街道、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 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7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 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社会发展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3、咨询电话:0573-82208473、83677751。
4、监督电话:0573-83682362(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
原标题: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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