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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签订协议书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市纪委、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召集拟聘人员协商就业详细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相关事宜履行协议,如有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5、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毕业后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本方案中约定的相关证书,毕业一周内到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室报到,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果拟聘人员未能获得相关证书,学校将不予聘用,且视为拟聘人员违约,拟聘人员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体检
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体检,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3)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临沧市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报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委编办签署意见后,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原标题:临沧市民族中学201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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