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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闽教资字[2015]1号)文件要求,已在网上成功报名且系统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将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已在网上成功报名参加 “2015年第一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面试”且系统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人员。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设区市 日期(3月) 具体地点 联系人
福州 9日-12日 福建教育学院综合楼201室 王老师15375908306
厦门 8日-10日 厦门市五中玉屏校区地下活动室(思明区公园南路37号) 郑老师13774505288
泉州 8日-10日 泉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一楼(泉州市区东街崇福路) 刘老师18059197251
南平 8日-9日上午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江滨中路461号黄金大厦14楼) 石老师13665059802
三明 10日-11日上午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阶梯教室
龙岩 8日-9日上午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202会议室 沈老师13959182834
漳州 10日-11日上午 漳州二中三好楼(漳州市芗城区新路顶20号)
宁德 8日-9日上午 宁德五中三号楼二层 肖老师13960789729
莆田 10日-11日上午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地点见大门口指示牌)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现场确认时,需由本人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不能托人确认或函件确认):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通过“网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面试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张下载打印)以及与《面试报名表》上同底的一寸照片二张(照片背后需注明考区、报名序号、姓名);

3.相应层次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前往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自考毕业证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已毕业人员提供与《面试报名表》中“毕业(就读)学校及专业”栏里所填写专业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在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学校、系、所学专业、类别(即大专或本科)、年级等】,此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或所在系(学院)出具;

6.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但已在岗且在编的幼儿教师,需提交经过岗前培训并由省教育厅验印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缴费凭据。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通过银行柜台将面试考务费(290元)转往以下账户(注意:须在转款单备注栏注明:“‘两学’合格人员面试考务费” 。请勿通过ATM机、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转账):

户 名:福建教育学院

账 号:117200152200020253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原始缴费凭据(请自行复印并留存复印件),凭据背面需填写考生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无缴费凭据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以上材料审核完毕后,请考生将材料自行装在一个自备信封中,信封上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电话并交给现场审核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到《面试报名表》中“期望考试地区”进行现场确认。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 “教育学”、“心理学”两学合格证适用的学段不可混用。取得中学“两学”合格证只可用于报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面试;取得小学“两学”合格证只可用于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如考生已经填报错误,请自行用A4纸打印一张《教师资格面试信息修改申请表》(样表附后),现场确认时提交。

原标题:关于2015年第一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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