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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1月22-23日,1月26-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15。
二、领证地点: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209室(地点:新香洲翠福路66号,联系电话:6296033,6296063)。
三、注意事项:
1.凭“教师资格受理凭证”及个人身份证领取证书。
2.委托他人领证的,还须出示双方身份证。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指定时间前往领证。
原标题: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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