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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教师资格改革考试内容与形式

2014-08-25 17:4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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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细则发布,详细介绍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国考考试内容和形式。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细则发布后,欣瑞教育收到不少学员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政策的疑问,今天,欣瑞教育为大家挑选了一些咨询量比较高的话题,并对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考试内容与形式

国考考试报名科目:

 

类 别

笔试科目

面 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

文化课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专业课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江苏省目前考试采用纸笔考试,不需要机考。

笔试成绩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教师资格证国考需要考笔试,面试,普通话。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普通话考试不是报考笔试、面试的必要条件,它与笔试、面试不分先后,只要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前取得就可以。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凭借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证明,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