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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教师资格改革细则

2014-08-25 17:3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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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细则,详细的介绍报考条件、考试内容与形式、考试时间等内容。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江苏省目前考试采用纸笔考试,不需要机考。

笔试成绩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教师资格证国考需要考笔试,面试,普通话。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普通话考试不是报考笔试、面试的必要条件,它与笔试、面试不分先后,只要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前取得就可以。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凭借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证明,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考试时间

国考考试一年两次,笔试一般在每年1月和9月报名,每年3月和11月进行笔试考试;面试一般在每年12月初和4月报名,每年12月和5月进行面试考试。

目前过渡期(2016年底前)内,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暂定一年一次,其中笔试一般在每年9月报名,11月进行笔试考试;面试一般在每年12月初报名,12月底进行面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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