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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教师资格证过渡期内如何进行资格认定

2014-08-28 14:3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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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徽省教师资格证过渡期内资格认定办法于2014年8月22日正式公布,针对多有情况作出规定,但是均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请,否则成绩将作无效处理

2014年安徽省教师资格证过渡期内资格认定办法正式公布,针对所有两科合格证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期问题,规定作出详细的说明(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以下简称“两学”考试)

1、关于已经取得两学合格证书的资格认定条件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2、仅取得两学单科合格证书的认定

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两学”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依据,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两学”成绩有效期截至日期

“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考试了解:

2014年教师资格证过渡期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