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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采取方式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生总成绩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特岗教师或三支一扶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选择学校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特岗教师或三支一扶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本次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2017年内有效,即:此后2017年内市直中小学如有新增的招聘计划,可根据需要面向本次统一招聘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聘用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征集报名,按照本次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咨询电话:

0310-31115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6269935(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060123(工作时间) 15103309131(仅接收短信)

原标题: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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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3.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所需专业信息一览表.xls

4.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一览表.xls

5.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试大纲.docx

6.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相关问题解答s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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